1、有曾用名的;
2、有繁体汉字姓名、英文姓名、多音字姓名、非标准汉语发音姓名的;
3、护照换领的;
4、护照补发的;
5、曾持照的。
1.提交需要作变更加注事项的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指:有曾用名、繁体汉字姓名、外文姓名或者非标准汉语拼音音姓名的,须提交公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相貌发生较大变化,须提交近照1张;其他情形的,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提交需要作变更加注事项的证明材料、普通护照及复印件。
3. 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一张
申请程序领表、复印——照相、填表――领取受理号——叫号后到指定窗口交表、采集指纹、当面签名——领取受理回执——缴费
户籍所在地出入境办证大厅
1.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地址
红河州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蒙自市凤凰路中段
咨询电话:0873-3712299
投诉电话:0873-3712295
节假日值班电话:13887598123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00-11:30,下午14:00-17:30;个
旧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中山路12号
咨询电话:0873-2111155
投诉电话:0873-2131374
节假日值班电话:13508732605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
2、办公时间
(1)日常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7:00
(2)寒假办公时间(1月15日至2月15日)
星期一至星期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7:00
(3)暑假办公时间(7月1日至8月31日)
星期一至星期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7:00
加注 20元/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