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
2.或者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3.或者有公安部部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情形的,可以根据需要向户口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普通护照换发
红河护照换领办理材料
1、 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一张
2、 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3、 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身份证。)
4、原护照及复印件
申请程序领表、复印——照相、填表――领取受理号——叫号后到指定窗口交表、采集指纹、当面签名——领取受理回执——缴费
户籍所在地出入境办证大厅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红河州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蒙自市凤凰路中段
咨询电话:0873-3712299
投诉电话:0873-3712295
节假日值班电话:13887598123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00-11:30,下午14:00-17:30;
个旧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中山路12号
咨询电话:0873-2111155
投诉电话:0873-2131374
节假日值班电话:13508732605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
2、办公时间
(1)日常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7:00
(2)寒假办公时间(1月15日至2月15日)
星期一至星期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7:00
(3)暑假办公时间(7月1日至8月31日)
星期一至星期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7:00
一、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批签发并制作普通护照(自现场递交申请后第二个工作日开始计算,特殊情况除外)。
二、办理费用
1.换发普通护照:220元/本(含换发加注费)
2.原普通护照失效重新申请:220元/本(含换发加注费)
3.因原普通护照被盗、损毁、丢失补发普通护照:220元/本(含换发加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