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常住户口属于红河辖区范围的公民、所属部队或者工作单位驻地在我州的现役军人
2.以及定居国外、暂住我我州的中国公民
3.普通护照损毁、遗失、被盗的,可根据需要向户口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普通护照补发
请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并回答有关询问。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有:
1.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笔、碳素笔填写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申请表》1份;
2.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光面彩色照片(相片大小:48×33mm,头部长度:28-33 mm,头部宽度:21-24 mm)1张,附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1份;
3.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集体户口提交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3.有效护照在国内遗失、被盗申请补发的,提交遗失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报失证明和遗失或者被盗的情况说明;过期失效护照在国内遗失、被盗申请补发的,提交遗失或者被盗的情况说明;护照在国外遗失、被盗申请补发的,交验我国驻外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因证件损毁申请补发的,提交损毁的证件及损毁原因说明。
申请程序领表、复印——照相、填表――领取受理号——叫号后到指定窗口交表、采集指纹、当面签名——领取受理回执——缴费
户籍所在地出入境办证大厅
1.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出入境办证大厅地址:
红河州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蒙自市凤凰路中段
咨询电话:0873-3712299
投诉电话:0873-3712295
节假日值班电话:13887598123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00-11:30,下午14:00-17:30;个
旧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中山路12号
咨询电话:0873-2111155
投诉电话:0873-2131374
节假日值班电话:13508732605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
2、办公时间
(1)日常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7:00
(2)寒假办公时间(1月15日至2月15日)
星期一至星期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7:00
(3)暑假办公时间(7月1日至8月31日)
星期一至星期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7:00
一、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批签发并制作普通护照(自现场递交申请后第二个工作日开始计算,特殊情况除外)。
二、办理费用
1.换发普通护照:220元/本(含换发加注费)
2.原普通护照失效重新申请:220元/本(含换发加注费)
3.因原普通护照被盗、损毁、丢失补发普通护照:220元/本(含换发加注费)